中國石油司庫管理辦法全文
2025-9-30 / 已閱讀:193 / 上海邑泊信息科技
提高資金集中度,實現資金的集中管理和統一調配,降低資金閑置成本。建立健全資金風險管理體系,有效防范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等。組織實施資金集中管理,包括資金的歸集、調配和結算。開展資金風險管理工作,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措施。落實資金風險防控措施,防范本單位的資金風險。各單位境內外的所有資金,包括經營性資金、投資性資金和籌資性資金等,均應納入資金歸集范圍。集團公司根據資金預算和各單位的資金狀況,進行資金的統一調配。建立統一的資金結算平臺,對各單位的資金結算業務進行集中管理和監控。考核指標包括資金集中度、資金成本率、資金周轉率、風險控制指標等。
中國石油司庫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依據
為進一步加強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石油”)資金集中管理,優化資金資源配置,防范資金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障企業資金安全與穩定運營,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要求以及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結合中國石油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中國石油及其所屬各級全資、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各單位”)的資金管理工作。參股公司可參照本辦法執行,具體執行方式由集團公司根據股權比例及實際管理需求確定。
第三條 司庫管理定義
司庫管理是指中國石油對資金等金融資源進行集中管控、統籌調配、風險防控和價值創造的一系列管理活動。通過建立統一的司庫管理體系,實現資金的集中歸集、高效運作和安全監控。
第四條 管理目標
資金集中:提高資金集中度,實現資金的集中管理和統一調配,降低資金閑置成本。
風險防控:建立健全資金風險管理體系,有效防范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等。
效率提升:優化資金業務流程,提高資金運作效率,確保資金及時、準確地滿足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發展的需求。
價值創造:通過合理的資金配置和運作,提高資金收益,為企業創造價值。
第二章 組織架構與職責
第五條 決策機構
集團公司設立司庫管理決策委員會,作為司庫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包括:
制定司庫管理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審批司庫管理的年度計劃和預算。
決定重大資金投資、融資和風險管理事項。
監督司庫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評估管理績效。
第六條 管理機構
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是司庫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司庫管理體系的具體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
制定和完善司庫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組織實施資金集中管理,包括資金的歸集、調配和結算。
建立和維護司庫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資金的實時監控和數據分析。
開展資金風險管理工作,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措施。
協調與金融機構的關系,拓展融資渠道,優化融資結構。
第七條 執行機構
各單位財務部門是司庫管理的執行機構,負責本單位資金管理的具體操作和落實。其主要職責包括:
執行集團公司的司庫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辦理本單位的資金收付業務,確保資金安全。
及時、準確地提供資金數據和信息,配合集團公司進行資金監控和分析。
落實資金風險防控措施,防范本單位的資金風險。
第三章 資金集中管理
第八條 資金歸集
歸集范圍:各單位境內外的所有資金,包括經營性資金、投資性資金和籌資性資金等,均應納入資金歸集范圍。
歸集方式:采用收支兩條線、資金池等模式進行資金歸集。收支兩條線模式下,各單位分別設立收入賬戶和支出賬戶,收入賬戶的資金定期上劃至集團公司指定賬戶,支出由集團公司根據預算下撥。資金池模式則是通過建立總部與各單位之間的資金借貸關系,實現資金的集中調配和余缺調劑。
歸集頻率:根據資金性質和業務需求,確定合理的資金歸集頻率。原則上,經營性資金應實現每日歸集,投資性資金和籌資性資金按照項目進度和合同約定進行歸集。
第九條 資金調配
調配原則:資金調配應遵循預算導向、效益優先、風險可控的原則,確保資金投向符合集團公司的戰略規劃和業務發展方向。
調配流程:各單位根據生產經營和投資發展的需要,編制資金需求計劃,報集團公司審批。集團公司根據資金預算和各單位的資金狀況,進行資金的統一調配。
應急調配:建立資金應急調配機制,當各單位面臨突發資金需求時,可向集團公司申請應急資金支持。集團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和審批,及時安排資金調配。
第十條 資金結算
結算方式:推行電子支付、票據等非現金結算方式,減少現金使用,提高結算效率和安全性。
結算管理:建立統一的資金結算平臺,對各單位的資金結算業務進行集中管理和監控。規范結算流程,嚴格審核結算憑證,確保結算業務的真實、合法、準確。
第四章 資金風險管理
第十一條 風險識別與評估
風險類型:識別司庫管理過程中面臨的各類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如利率風險、匯率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等。
評估方法:運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風險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進行評估。建立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定期對風險狀況進行評估和分析。
第十二條 風險應對策略
市場風險:對于利率風險,可采用利率互換、利率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進行套期保值;對于匯率風險,可通過外匯遠期合約、外匯掉期等方式進行鎖定。
信用風險:加強對交易對手的信用評估和監控,建立信用評級體系,合理確定信用額度和結算方式。對于大額資金交易,要求交易對手提供擔保或抵押。
流動性風險:制定科學的流動性計劃,保持適當的現金儲備和流動性資產。建立流動性預警機制,當流動性指標低于預警值時,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資金調配。
操作風險:加強內部控制,規范業務流程,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和監督。建立操作風險應急預案,對可能出現的操作風險事件進行及時處理。
第十三條 風險監控與報告
監控機制:建立實時、動態的風險監控機制,對風險狀況進行持續跟蹤和監測。利用司庫管理信息系統,實時獲取資金數據和風險指標,及時發現風險隱患。
報告制度:定期向司庫管理決策委員會報告風險狀況和風險管理工作情況。對于重大風險事件,應及時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置。
第五章 信息化與數字化管理
第十四條 信息系統建設
系統功能:建設功能完善的司庫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資金的集中管理、風險監控、決策支持等功能。系統應具備資金歸集、調配、結算、賬戶管理、融資管理、投資管理等業務模塊,以及風險預警、數據分析、報表生成等管理模塊。
系統集成:實現司庫管理信息系統與企業內部的其他信息系統(如財務系統、預算系統、采購系統等)的集成,實現數據的共享和交互,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五條 數字化技術應用
大數據分析:運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對資金數據進行深度挖掘和分析,為資金決策提供數據支持。例如,通過分析資金流動規律、預測資金需求等,優化資金配置。
人工智能:探索應用人工智能技術,實現資金業務的自動化處理和風險預警。例如,利用智能算法對資金交易進行實時監測,識別異常交易行為。
區塊鏈:關注區塊鏈技術在資金管理領域的應用前景,研究利用區塊鏈技術提高資金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降低信任成本。
第六章 監督與考核
第十六條 內部審計與監察
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和監察部門應定期對司庫管理工作進行審計和監察,檢查司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資金的安全性和合規性等。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
第十七條 績效考核
建立司庫管理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對各單位的司庫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評價。考核指標包括資金集中度、資金成本率、資金周轉率、風險控制指標等。將考核結果與各單位的績效掛鉤,激勵各單位加強司庫管理工作。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解釋權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修訂與廢止
本辦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和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原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條 生效日期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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