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集團公司年度資金預算、融資計劃和重大資金運作方案。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是司庫管理的執行機構,負責司庫管理的日常工作。負責集團資金的集中收付、賬戶管理、資金調配等工作。開展資金風險管理,識別、評估和應對各類資金風險。執行集團公司司庫管理制度和政策,接受集團公司的資金集中管理。配合集團公司做好資金風險防控工作,及時報告資金風險事件。資金預算應包括資金收入預算、資金支出預算和資金缺口預算等內容。集團公司實行統一的資金結算管理,通過司庫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資金的集中收付和結算。考核指標包括資金集中度、資金預算執行率、資金成本率、資金風險損失率等。
中國石油司庫管理辦法(最新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依據
為加強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優化資金資源配置,防范資金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與效益,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金融監管政策以及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各專業公司及其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統稱“各單位”)的資金司庫管理活動。
第三條 基本原則
集中管理原則:實行資金集中統管,整合集團資金資源,發揮規模優勢,增強資金議價能力和風險抵御能力。
安全高效原則:確保資金安全完整,在保障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資金周轉速度和使用效率,實現資金效益最大化。
預算管控原則:以全面預算管理為基礎,強化資金預算的編制、執行與監控,實現資金收支的有序管理。
風險可控原則:建立健全資金風險管理體系,對各類資金風險進行識別、評估、監控和應對,確保資金安全穩健運行。
第二章 司庫管理組織與職責
第四條 司庫管理決策機構
集團公司設立司庫管理委員會,作為司庫管理的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包括:
審議批準司庫管理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制度。
審批集團公司年度資金預算、融資計劃和重大資金運作方案。
研究決定司庫管理體系建設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
第五條 司庫管理執行機構
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是司庫管理的執行機構,負責司庫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
制定和完善司庫管理制度和流程,并組織實施。
編制集團公司年度資金預算、融資計劃,并監控執行情況。
負責集團資金的集中收付、賬戶管理、資金調配等工作。
開展資金風險管理,識別、評估和應對各類資金風險。
搭建和維護司庫管理信息系統,提高資金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六條 各單位職責
各單位應按照集團公司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本單位的司庫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執行集團公司司庫管理制度和政策,接受集團公司的資金集中管理。
編制本單位資金預算,并上報集團公司審核。
負責本單位資金的日常收支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合規使用。
配合集團公司做好資金風險防控工作,及時報告資金風險事件。
第三章 資金集中管理
第七條 賬戶管理
集團公司實行銀行賬戶集中管理,各單位原則上只能在集團公司指定的合作銀行開立賬戶。
嚴格控制銀行賬戶數量,對長期不使用的銀行賬戶及時進行清理和注銷。
定期對銀行賬戶進行清查和核對,確保賬戶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 資金歸集
各單位應按照集團公司的規定,將日常經營收入及時、足額歸集到集團公司在指定銀行開立的主賬戶。
集團公司根據各單位的資金需求和預算安排,合理下撥資金,保障各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
第九條 內部資金調劑
集團公司建立內部資金調劑機制,當某單位出現臨時性資金短缺,而其他單位有閑置資金時,可通過內部借貸的方式進行資金調劑。
內部資金借貸應遵循市場化原則,確定合理的借貸利率和期限,并簽訂內部借貸合同。
第四章 資金預算管理
第十條 預算編制
各單位應結合本單位的業務計劃和經營目標,編制年度資金預算。資金預算應包括資金收入預算、資金支出預算和資金缺口預算等內容。
資金預算編制應遵循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的原則,充分考慮市場變化和不確定性因素。
各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編制好的資金預算上報集團公司財務部門審核。
第十一條 預算審批與下達
集團公司財務部門對各單位上報的資金預算進行匯總、審核和平衡,形成集團公司年度資金預算草案,報司庫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后下達執行。
第十二條 預算執行與監控
各單位應嚴格按照集團公司下達的資金預算組織資金收支活動,不得隨意突破預算。
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應建立資金預算執行監控機制,通過司庫管理信息系統實時監控各單位的資金預算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對預算執行偏差較大的單位,集團公司將進行重點監控和督導,并要求其說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三條 預算調整
如因市場環境、經營情況等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調整資金預算的,各單位應按照規定的程序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經集團公司財務部門審核,報司庫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執行。
第五章 資金風險管理
第十四條 風險識別與評估
集團公司財務部門應定期對資金管理過程中面臨的各類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建立風險評估指標體系,運用科學的方法和模型對風險進行量化分析。
第十五條 風險應對措施
市場風險管理:針對匯率、利率等市場風險,集團公司可通過運用金融衍生工具進行套期保值,降低市場波動對資金的影響。例如,通過遠期結售匯、外匯期權等工具管理匯率風險,通過利率互換等工具管理利率風險。
信用風險管理:加強對交易對手的信用評估和監控,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合理確定信用額度和賬期。對于大額交易,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抵押,降低信用風險損失。
流動性風險管理:保持充足的現金儲備或建立應急融資渠道,如銀行授信額度、商業票據融資等,確保在面臨突發情況時,有足夠的資金滿足集團公司的運營需求。
第十六條 風險預警與報告
建立資金風險預警機制,設定風險預警指標和閾值。當風險指標接近或超過閾值時,及時發出預警信號。各單位應定期向集團公司財務部門報告資金風險狀況,重大風險事件應立即報告。
第六章 資金運營管理
第十七條 融資管理
集團公司財務部門負責統籌集團公司的融資活動,制定融資計劃和融資策略。
融資方式的選擇應綜合考慮融資成本、融資期限、融資風險等因素,優先選擇低成本、長期限的融資方式。
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合作,維護良好的銀企關系,爭取有利的融資條件。
第十八條 投資管理
對于閑置資金,集團公司可在保證資金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進行合理的投資運作。投資范圍應嚴格控制在低風險、高流動性的金融產品上,如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等。
第十九條 資金結算管理
集團公司實行統一的資金結算管理,通過司庫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資金的集中收付和結算。
規范資金結算流程,明確結算審批權限和手續,確保資金結算的安全、準確和及時。
第七章 資金信息管理
第二十條 信息系統建設
集團公司應搭建先進的司庫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資金的實時監控、數據分析、風險預警和決策支持等功能。信息系統應與集團公司的財務系統、業務系統等進行集成,實現數據的共享和交互。
第二十一條 數據分析與利用
運用數據分析工具對資金數據進行深度挖掘和分析,為集團公司的資金管理決策提供依據。通過分析資金流向、流量、流速等數據,發現資金管理中的問題和規律,優化資金配置。
第二十二條 信息披露與保密
建立資金信息披露機制,按照規定向內部管理層和外部監管部門披露資金管理信息。同時,加強資金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
第八章 監督與考核
第二十三條 監督檢查
集團公司內部審計、監察等部門應定期對各單位的司庫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資金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資金預算執行情況、資金風險防控情況等。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
第二十四條 績效考核
建立司庫管理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對各單位的司庫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評價。考核指標包括資金集中度、資金預算執行率、資金成本率、資金風險損失率等。將考核結果與各單位的績效考核掛鉤,對司庫管理工作表現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解釋權
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生效日期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實施本司庫管理辦法,將進一步加強集團資金管理,提升資金運營效率和風險防控能力,為集團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資金保障。各單位應嚴格遵守本辦法的規定,共同推動集團司庫管理工作邁上新臺階。